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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结构
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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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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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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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未上市流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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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起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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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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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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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持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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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2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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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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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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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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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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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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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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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集法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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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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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内部职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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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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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优先股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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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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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转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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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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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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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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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已上市流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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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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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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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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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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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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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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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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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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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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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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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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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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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股东共有65,533户。
2、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前十位股东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名单(截止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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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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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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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持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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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股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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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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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股份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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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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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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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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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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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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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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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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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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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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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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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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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国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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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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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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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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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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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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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国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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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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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祥恒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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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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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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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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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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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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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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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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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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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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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国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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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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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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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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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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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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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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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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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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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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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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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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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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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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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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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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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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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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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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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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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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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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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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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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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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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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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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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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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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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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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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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起股东简介:
(1)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北特钢集团")
注册资本:34,111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远
注册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4号
东北特钢集团是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及控股股东。其前身最初为大连炼钢工厂,始建于1905年。1948年, 大连炼钢工厂与大连金属制造工厂合并,
更名为大连钢铁工厂,当时年产高工钢500吨,不锈钢200吨,碳结钢3,000吨,轴承钢1,000吨; 1953年6月,大连钢铁工厂改名为大连钢厂。工厂经过几年的发展,
并先后进行技术装备改造,在国内首先成功研制生产了精密合金、合金无缝钢管等产品,为国防军工作出了突出贡献。1996年12 月28日,经辽企改办发[1996]4号文、大政[1996]34号文批准,大连钢厂更名为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钢集团")。大钢集团是大连市重点支持的十大企业集团之一,是我国重点特钢企业和军工重点生产企业。
1998年7月,大钢集团联合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炭素有限公司、 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本公司, 大钢集团以其下属生产特殊钢材的七个分厂(一炼、二炼、锻钢、初轧、一轧、二轧、三轧)的全部经营性资产经评估后折价入股。
上述资产以1997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 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净资产为人民币25,283.15万元,折为国有法人股16
,5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的96.75%。
2002年12月31日大钢集团更名为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特集团"),原大钢集团的国有股权从大连市政府上划到辽宁省政府。
2003年1月14日,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钢集团")、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增资协议书》,抚钢集团公司以持有的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56.62%的股权与资产管理公司所持资产以增资方式进入辽特集团,辽特集团注册资本由163,610万元增加到311,507万元。增资后辽特集团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辽宁省人民政府出资101,297万元,占总股本的32.52%;抚钢集团出资82,664万元,占总股本的26.5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出资60,763万元,占总股本的19.51%;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55,796万元,占总股本的17.9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资10,987万元,占总股本的3.53%。
本次增资完成后,辽特集团将持有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56.62%的股权和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54.9%的股权,成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和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明远,公司经营范围:钢冶炼、钢压延加工、汽车保养、汽车(轿车除外)销售,特殊钢产品、深加工产品及附加产品生产、销售;机械加工制造;机电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来料加工;房屋、设备租赁;冶金技术咨询及服务。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决策,整合东北地区主要特殊钢资源,使整个东北特钢生产经营能够统一布局、专业化分工、市场资源统一配置,辽宁和黑龙江两省省委、省政府做出了组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由辽特集团全部资产和黑龙江省国资委持有的北满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满特钢")主要经营性资产重组而成。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授权,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4年5月18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364,417.15万元,其中各股东出资额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为: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额101,297万元,占27.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额52,910.15万元,占14.52%;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82,664万元,占22.68%;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出资额60,763万元,占16.67%;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额55,796万元,占15.3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资额10,987万元,占3.02%。国家工商管理总局2004年4月8日予以核准,公司于2004年9月23日正式挂牌运营。
东北特钢集团的组建有效地避免了东北地区特钢行业分散经营造成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无序竞争和各自优势难以发挥的问题,从而集中力量发展特色优势,大大提高了东北地区特钢行业在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力。
(2)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杰
注册地址:瓦房店市北济街一段1号
该公司是由全国一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之一的瓦房店轴承厂整体改制,于1995年10 月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和轴承行业三大骨干企业之一,国家重点扶持的512家国有企业之一。曾先后荣获全国企业管理优秀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中国工业技术开发百强企业和中国机械工业十大杰出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主要生产滚动轴承、万向节、精密仪表等产品。
(3)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29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超
注册地址:吉林市和平街9号
该公司是1993年3月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炭素制品生产企业, 国家重点扶持的512家国有企业之一。公司主要生产高功率、
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等产品
(注明: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务原因,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30万股[占总股本0.43%]于2004年12月3日在辽宁名成后卖行拍卖完毕,买受方为北京祥恒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祥恒科技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章义培
注册资金:2,8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9月5日
(4)兰州炭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627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锡光
注册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该公司是于1996年12月, 由原兰州炭素厂改制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冶金局重点骨干企业, 甘肃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公司主要生产石墨电极、高炉炭块等炭素产品。
(5)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5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
注册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大公街34号
该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81 年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从事信托、投资、有价证券、 代理等金融业务。
(6)吉林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4,763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健民
注册地址:吉林市和平街21号
该公司是于1998年3月由原吉林铁合金厂改制组成的国有独资公司。 是中国最大的铁合金生产与供应基地,国家重点扶持的512家国有企业之一。公司主要生产硅铁、钼铁等铁合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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